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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发文字号】公告2014年第95号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5-0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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