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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赋予及注销企业石油经营资质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51号
【发布日期】2011-08-12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销售分公司、厦门绿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汇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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