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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2016年第5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加强对服务出口重点领域的支持引导,为出台和落实服务贸易支持政策提供依据,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制了《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

商 务 部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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