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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20种机电产品配额、许可证、特定进口管理措施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决定自2001年1月15日起,取消20种机电产品配额、许可证、特定进口管理措施(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如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一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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