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20种机电产品配额、许可证、特定进口管理措施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决定自2001年1月15日起,取消20种机电产品配额、许可证、特定进口管理措施(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如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一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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