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 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2015年修订)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根据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本公司对2008年10月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2015年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2015年修订)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