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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 2015年记账式贴现(十七期)国债的公告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 2015年记账式贴现(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82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8.80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45%,2015年11月16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11月18日进行分销,11月20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5月16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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