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复函

能源部、国家计委:

你部、委《关于组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请示》(能源人[1988]28号)收悉。国务院同意成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并同意该公司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