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的 会计核算,我们制定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