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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玉书等十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命令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

周玉书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

徐寿增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委员;

王文理、左印生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

吕寿延、徐桂宝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治委员;

金仁燮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

李之云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主任;

免去李连秀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职务;

免去张秀夫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范志伦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职务;

免去张海天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职务;

免去王文理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职务;

免去徐桂宝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第二政委职务。

                       国务院总理  李 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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