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升郭西钦等2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副局长郭西钦、公安部消防局副政治委员陈家强由武警大校警衔晋升为武警少将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二○○○年七月十七日
←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
评论(0)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副局长郭西钦、公安部消防局副政治委员陈家强由武警大校警衔晋升为武警少将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