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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石渠县鼠间鼠疫暴发流行有关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石渠县鼠间鼠疫暴发流行的情况报告》(川府发
〔1997〕120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函复如下:
    关于解决你省鼠疫防治经费等有关问题,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和卫生部
都有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请你省进一步商上述部门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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