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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国发〔1989〕89号),经国务院批准,生产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叶 青(国家计委副主任)

副主任:赵维臣(专职)

      李祥林(专职)

  委 员:张彦宁(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刘仲藜(财政部副部长)

      石希玉(铁道部副部长)

      林祖乙(交通部副部长)

      胡富国(能源部副部长)

      殷瑞钰(冶金部副部长)

      陆燕荪(机电部副部长)

      谭竹洲(化工部副部长)

      姜燮生(航空航天部副部长)

      肖永定(轻工部副部长)

      王曾敬(纺织部副部长)

      陈耀邦(农业部副部长)

  蔡延松(林业部副部长)

  李伯勇(劳动部副部长)

  马毅民(物资部总经济师)

  周正庆(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兴家(国家物价局副局长)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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