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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虞国伟武警大校警衔的命令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武警交通指挥部政治部主任虞国伟武警大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中央军委主席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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