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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朱家华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公安部: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局长朱家华武警少将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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