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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批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标准局、国家商检局:

  你们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报送的《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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