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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智能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科技部组织编制了《智能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智能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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