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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12月10日发布的《2015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docx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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