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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销售分公司等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公告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销售分公司、天津滨海联合石化物流有限公司、龙口环海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宽城惠丰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京博新能源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陕西延长中立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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