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黑龙江绥滨港口岸、桦川港口岸关闭的公告

  2019年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关闭黑龙江绥滨港口岸、桦川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3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