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者: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拟开展优先股的转让业务。为了确保该业务的顺利开展,请各市场参与者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变更指南之优先股》的要求,在2015年11月底前做好优先股转让业务相关的技术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