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同意天目山林场国有山林地划归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临安西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划拨土地的审查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天目山林场国有山林地一万五千二百七十亩,划归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