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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进行了调整。现将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一       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二       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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