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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设立驻京办事机构的批复

国办函〔1985〕29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政办函〔1985〕42号文悉。经研究,同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内设立一个办事机构,编制不超过七人。其具体事宜,可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定。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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