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6月1日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烟制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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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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