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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出口管理,现决定废止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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