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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经纪业务的公告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证券”)向我司提交了主办券商经纪业务备案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司同意厦门证券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厦门证券基本信息,可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查询。

特此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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