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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与收购业务问答》和《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公告

为优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并购重组管理机制,便于市场各方在权益变动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活动中,准确理解和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与收购业务问答》和《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现予以发布实施。《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二)》和《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三)》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与收购业务问答 [以上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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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权益变动与收购>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325号),本法规 附件1:《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与收购业务问答》自2021年3月19日其被废止。

附件2: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 [以上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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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324号),本法规 附件2:《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自2021年3月19日其被废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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