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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的通知

  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财政部《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保持稳定,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

  (财政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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