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 已经2010年1月4日 农业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2010年3月1日 起施行。1998年11月5日农业部发布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号) 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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