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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一批)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我委《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及产品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核准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一批)予以发布。

  附件: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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