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5月26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陈 竺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