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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于2007年10月26日经国家统计局第17次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谢伏瞻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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