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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的公告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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