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完善退市制度规则体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修订说明

2.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年修订)

3.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1月30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