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有关流域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做好《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内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农经[2014]1895号)要求,根据各地各有关单位报送情况,现将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切实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监管、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建后管护等工作责任。抓紧制定项目建设目标、实施计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
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人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水利部。目前尚未明确项目建设单位的应在工程开工前及时报送建设单位及其责任人。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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