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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