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6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6]28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8月1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8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请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
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 |
| 当年缴存 | 0.72 | 0.72 |
| 上年结转 | 1.71 | 1.80 |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4.14 | 4.14 |
| 五年以上 | 4.59 | 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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