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国务院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规范化水平,现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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