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国务院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规范化水平,现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二○○八年六月四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