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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农牧渔业部、水利电力部关于加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报

通知

  财政部、农牧渔业部、水利电力部《关于加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管理的报告》及所附《关于加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财政部、农牧渔业部、水利电力部关于加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管理的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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