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给退休职工发宿舍取暖补贴问题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从一九七九年度起,对退休职工与在职职工一样,按居住地的标准发给宿舍取暖补贴。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职工也参照办理。所需经费,由你们自行调剂解决。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