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财法[2007]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厅行政处罚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赣财法[2004]9号)同时废止。

附件: 赣财法08003附件.doc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