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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进口美国牛肉及牛肉产品月龄限制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条件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美国30月龄及以上牛肉及牛肉产品的禁令,允许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要求的相关产品对华出口。

  有关美国输华牛肉及牛肉产品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并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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