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我省按月申报的纳税人,3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23日。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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