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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税总函〔2015〕4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9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财政部近日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主体、渠道、内容和要求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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