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省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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