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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少年管教所更名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少年管教所更名的批复

(闽政文[2003]191号)




省司法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将福建省少年管教所更名为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请示》(闽司〔2003〕1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福建省少年管教所”更名为“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此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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