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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黑政发〔2004〕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道里区石头道街迁至松北区世纪大道。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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