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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吉林庆达数码有限公司等45户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长春、吉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08]362号),经企业申报,基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吉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复核,并于2008年12月2日至2008年12月22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2008年12月23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我省备案申请。现同意认定吉林庆达数码有限公司等45户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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