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复议延期审理及行政复议决定的公告
我部行政复议机构分别于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4日在法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钟乾庚作出《延期审理通知书》(工信复延字[2016]第19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工信复决字[2016]第196号)。我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申请人钟乾庚提供的文书送达地址投递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申请人钟乾庚公告送达《延期审理通知书》(工信复延字[2016]第19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工信复决字[2016]第196号),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为送达。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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