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加快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制定《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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